一、主要职责
科研立项推荐评审工作、横向课题合同审核、科研成果鉴定、推荐报奖工作
二、主要服务对象
全体教职工
三、服务内容及服务接触点
(一)科研立项推荐评审工作。科研立项评审方案发布、接收申报材料、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、审核后汇总上报主管领导审阅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、办公网上进行公示、公示后进行项目书下达、个人填写项目预算表、科研处制作项目经费卡、全程政策咨询解答等。
(二)横向课题合同审核。教职工与企事业单位达成横向课题合作协议、合同协议交学校法律顾问审阅、审阅后合同与企事业单位正式签订合同、科研处对正式合同进行备案、个人填写项目预算表、企事业单位对预算表进行审查、科研处制作项目经费卡、全程政策咨询解答等。
(三)科研成果鉴定。科研处组织对个人成果进行申报、按《牡丹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》《牡丹江师范学院重要核心期刊目录》对成果进行认定、认定后进行公示、公示结束后进行备案、
(四)推荐报奖工作。科研报奖方案发布、接收申报材料、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、审核后汇总上报主管领导审阅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、办公网上进行公示、公示后按要求进行上报、全程政策咨询解答等。
四、服务承诺
(一)服务受理零推诿
1.对于上报相关科室的材料,能当场办理当场办理,不能办理说明理由,由接收材料的人员进行事后处理,并全程跟踪服务,或介绍给下一位工作人员接力服务,直至办结;
2.对于办理条件不符,说明理由。手续不全的,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手续,规定时间内所需手续按要求补齐后,按规定办结;
3.对于不属于本部门、本岗位受理的事项,要同样热情接待,耐心解释说明,并给予必要的指引,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。
(二)服务方式零距离
1.各科室设立专线电话提供咨询服务、在办公区悬挂办事流程图等便捷服务;
2.在办公网或学校教职工微信平台、科研微信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事项信息;
3.科研处网站发布相关信息等;
(三)服务质量零差错
1.优化科室设置,简化办事程序,做到“一站式”服务,提高办事效率。
2.努力提升岗位技能,精通业务知识,增强服务本领,确保准确无误开展工作。
3.工作人员办事认真、严谨客观,岗位负责、恪尽职守,工作专心;
4.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,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。
(四)服务结果投诉
1.服务态度端正,热情有礼,语气平和,不与当事人发生正面冲突。出现分歧冷静克制、明理忍让、展示修养;
2.公开监督电话,受理服务对象的诉求、意见和建议,做到件件有回音、事事有结果;
3.严格执行考勤制度,严格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依法依规,严格公正办事,严格廉洁自律;
4.坚决杜绝“走后门”、“开绿灯”、“插队办”等特殊化行为。
五、咨询电话
项目管理:0453-6511203;
成果管理:0453-6516686
信息及科技转化管理:0453-6516678
监督电话:0453-6511273 6511296
欢迎教职工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。
科研处
2017年1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