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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度牡丹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项的通知
2022-05-27 09:52     (点击: )

       为积极调动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,切实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,促进我校科学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,学校2022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,现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立项类别及说明

本年度科研项目类别设立国家级课题培育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学术骨干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。

国家级课题培育项目,是专为培育和打造国家基金项目设立的项目,鼓励开展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研究,充分发挥综合优势,积极培育跨学科重大项目,以科研项目为纽带,促进不同学科教师科学研究的交叉融合。

一般项目,主要支持40周岁以上具有博士学位(含在读博士)或有副教授以上(含副教授)职称的教师申报。项目应具有良好前期基础,其研究方向符合本学科发展需要,有较为合理的研究团队,研究内容具有一定创新性。

青年学术骨干项目,主要支持年龄不超过40周岁,具有硕、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、并具有副教授以下(含副教授)职称的青年教师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前期基础,着力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的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成果转化以及协同创新能力

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、新形势下我校学生思想工作研究,特设立此类项目。申请者应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思政课教师、二级学院书记、辅导员及其他相关人员。

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,资助至目前我校具有博士学位且未获得过此项资助的教师,详情见《牡丹江师范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》(科研处网站可查)。

二、立项原则和基本要求

      1.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,如申报项目不符合要求,宁有空项,以确保科研项目质量。

2.有在研学校科研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本次学校立项。(不含教改项目)

3.以二级学院作为单位集中接收申报材料,行政单位的科研人员到所属学科的二级学院申报。

4.申请者做为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,申请者作为参与者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,超项者取消本次申报资格。

5.如所申报项目评审未能获得通过,则不能转成其他类型立项的评审。

6.不受理教改内容项目。

7.不受理与已获得立项资助项目研究内容相类似的项目。

三、立项管理相关规定

1.项目的组织立项、经费、验收等方面的管理参照《牡丹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《牡丹江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》及相关管理规定执行。

项目的研究周期: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一般为2-3年,自然科学项目2—4年。

2.国家级课题培育项目获批国家基金项目,即达到结项标准,未获批国家基金项目的,结题成果中应至少有1篇重要核心期刊论文,或以2篇一般核心期刊论文代替1篇重要核心期刊论文

一般项目、青年学术骨干项目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结项成果至少含1篇一般核心期刊论文,或以3篇省级期刊论文代替1篇一般核心期刊论文。研究周期内获批省级(包括省级)以上级别项目,亦达到结项标准。

3.以论文结项一般不少于3篇。

4.结项成果必须于发表时标注项目编号,例如:牡丹江师范学院科研项目资助(项目编号:******)。每个成果标注不能超过3个项目,且应为不同级别,至少需有1个成果的项目标注为第1位。

5.项目正式获批后,除特殊原因需申请批准,否则不得变更项目组成员。

四、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

1.申报材料含项目《申请书》、匿名评审表(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不交),汇总表由申报单位统一填报,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科研处指定邮箱,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

2.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名为:单位简称-姓名-项目类别。如:文学院-李红-一般项目

3.申请书项目开始时间填写为:2022.5

4.申报截止时间:202252716时。

     五、结项的说明

1.在研校级科研项目可按本次通知结项标准进行验收。

2.符合结项标准的项目可提前申请结项,项目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报送科研处,待科研处审核通过后可参加本次立项申报,结项材料与立项材料一并报送。

、其他说明

理科联系人:宋妍          联系电话:13836309352

文科联系人:綦中明      联系电话:15804535514

邮箱:msykyc@163.com


    科研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2515

附件【申报项目汇总表.xls已下载
附件【申请书.rar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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